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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合并梅毒 Syphilis

  • 来源:未知
  • 作者:忆园
  • 更新日期:2011-12-01 12:55
  • 点击:

妊娠合并梅毒(Pregnancy complicated with syphilis)是患梅毒孕妇能通过胎盘将螺旋体传给胎儿引起晚期流产、早产、死产或分娩先天梅毒儿。治疗梅毒的原则是早期明确诊断,及时治疗,用药足量,疗程规范。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,同时性伴侣也应接受检查及治疗。

  妊娠合并梅毒定义

 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传播性疾病。早期主要表现为皮肤粘膜损害,晚期侵犯心血管、神经系统等各重要脏器,产生各种严重症状及体征,造成劳力丧失或死亡。妊娠合并梅毒(Pregnancy complicated with syphilis)是患梅毒孕妇能通过胎盘将螺旋体传给胎儿引起晚期流产、早产、死产或分娩先天梅毒儿。梅毒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性传播性疾病。

妊娠合并梅毒
 

  传播途径

  性接触直接传播为最主要的传播途径,未经治疗的患者再感染后1年内最具传染性,虽病期延长,传染性逐渐减小,病期超过4年者基本无传染性,偶有可能经接触污染的衣物等间接感染。少数患者可通过输入有传染性梅毒患者的血液感染。患梅毒的孕妇,即使病期超过4年,其苍白密螺旋体仍可通过妊娠期的胎盘感染胎儿,引起先天梅毒。新生儿也可在分娩通过软产道时受传染。苍白密螺旋体在体外干燥条件下不易生存,一般消毒剂及肥皂水均可杀灭。

  梅毒对胎儿及婴幼儿影响

  患一、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,梅毒螺旋体在胎儿内脏(主要在肝、肺、脾、肾上腺等)和组织中大量繁殖,引起妊娠16周后的流产、死胎、死产。未经治疗的一、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%传给胎儿,早期潜伏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%以上,可有20%早产。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%,晚期潜伏梅毒(感染超过2年,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,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)孕妇,性接触已无传染性,但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O%。一般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%左右。

  妊娠合并梅毒症状

  若胎儿幸存,娩出先天梅毒儿(也称胎传梅毒儿),病情较重。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、皮疹、鼻炎及鼻塞、肝脾肿大、淋巴结肿大等;晚期先天梅毒多出现在2岁以后,表现为楔状齿、鞍鼻、间质性角膜炎、骨膜炎、神经性耳聋等。其病死率及致残率均明显增高。

  妊娠合并梅毒检查

  1.病原体检查 即暗视野显微镜检查。在一期梅毒的硬下疳可取少许血清渗出液或淋巴穿刺液,放于玻片上,滴加生理盐水后置暗视野显微镜下观察,依据螺旋体强折光性和运动方式进行判断,可以确诊。

  2.梅毒血清学检查

  ①非梅毒密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是梅毒常规筛查方法,包括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(VDRL)、血清不加热反应素玻片试验(USR)、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(RPR)。若VDRL、LJSR及RPR阳性,应做证实试验。此类检查主要是检测患者有无抗心质抗体(反应素)存在,操作简便,滴度可反应疾病进展,用于普查、婚检、敏感性高特异性低。

  ②密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,测定血清特异性抗体,常用方法有荧光密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(FTA—ABS)和梅毒密螺旋体血凝试验(TPHA)。近年已开展用PCR技术取羊水检测螺旋体诊断先天梅毒。

  ③脑脊液检查:淋巴细胞≥l0×106/L,蛋白>50mg/dL VDRL阳性为神经梅毒。

  妊娠合并梅毒治疗

  治疗梅毒的原则是早期明确诊断,及时治疗,用药足量,疗程规范。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,同时性伴侣也应接受检查及治疗。

  1.孕妇早期梅毒 包括一、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。首选青霉素疗法:

  ①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U,肌内注射,每日1次,连用10一15日;

  ②苄星青霉素240万U,两侧臀部肌内注射,每周1次,连续3次。若青霉素过敏,应改用红霉素O.5g,每6小时1次,连服l5日。或多西环素100mg每日2次口服,连用15日。

  2.孕妇晚期梅毒 包括三期及晚期潜伏梅毒。首选青霉素疗法:

  ①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U,肌内注射,每日1次,连续20日,必要时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一疗程;

  ②苄星青霉素240万U,两侧臀部肌内注射,每周1次,连续3次。若青霉素过敏,应改用红霉素O.5g,每6小时1次,连服30日。

  3.先天梅毒 脑脊液VDRL阳性者: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U/(kg.d),肌内注射,连续10-15日。脑脊液正常者:苄星青霉素5万U/(kg.d),一次肌内注射。若青霉素过敏,应改用红霉素7.5一12.5mg/(kg.d),分4次口服,连续3O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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